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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政府14日发布了经过重新修改的《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细则》。根据新的实施细则,深圳市的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将被辞退,辞退后5年内不准重新录用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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