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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 8月13号开始报名
作者:SINA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3 15:02:56

  -记者 李明罡/报道

  本报讯 昨天,省人事厅传来好消息:2008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将于8月正式启动。8月8日,省人事厅将发布招聘公告。8月13日8时30分至8月17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网上进行报名。8月24日,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和有关招聘信息由省人事厅于2008年8月8日在省人事厅网站(www.rst.jl.gov.cn)、省公务员考试网站(www.jlgwy.net)上发布。同时,也可随时关注《城市晚报》推出的相关报道。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招聘范围]

  经省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经营性自收自支以外的省直事业单位,凡新进人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以及各部门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按有关规定办理。

  [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 8月13日8时30分至8月17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各招聘部门将在考生报名后的半个工作日内将考生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络通知考生,并向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说明理由。考生可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考生,可向省人事厅申请报名资格审查复核,复核结果于提出复核申请半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答复。通过招考部门资格审查且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工作结束,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缴费一经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打印准考证 8月19日至8月24日,考生登录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特别提醒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要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聘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招聘考试]

  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招聘职员岗位人员的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甲);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乙)和《专业知识》(乙)。笔试时间为2008年8月24日。具体安排为:8:00-10:00《通用知识》(甲、乙);10:30-12:00《专业知识》(乙)。

  招聘职员岗位的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通用知识、专业知识每科满分100分,各占35%和65%。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知识》、《通用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各招聘部门负责本部门招聘人员的面试考务工作。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根据各招聘部门行业、专业及岗位需求可采用结构化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和情景模拟等方法进行。各招聘部门将在面试前3天负责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职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45分、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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